2016年6月22日,受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邀请,我所王旭山律师及其他律所同仁九位律师,参加了下检关于“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参加的十位律师均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专家库成员。
会上,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光等检察院领导与十位专家库律师亲切交谈,交流意见。
会议讨论学习了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下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的“杭下发【2016】30号”《关于印发<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及文件,同时,检察院领认真导听取了十位律师的意见,并就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及下城区检察院需要改进和需要提供帮助的地方进行了充分交流。十位专家库律师与检察院领导班子围绕“新型检律关系如何定位”,“新型检律关系如何构建”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就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畅所欲言,在会见、电子阅卷、羁押必要性审查、律师关于被告人所涉罪名,从轻、减轻、无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区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有很多新举措,出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30条),在全省首创“邀请律师列席检委会直接听取律师意见”机制。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光做了总结发言,感谢各位律师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重点解读了汪瀚检察长提出的24字检律关系,结合下城工作实际,王检提出“四个共同”的新型检律关系,并进行了具体阐述:
1、相同责任,共同追求;
2、尊重理解,共同推进;
3、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4、取长补短,共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