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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成立12周年十大典型案例】杭州盘古公司与杭州盟控限公司、百度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020-03-10
案情简介:
杭州盘古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在2001年4月9日申请注册了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商品类别为第9类:集成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并一直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使用商标。但盘古公司发现被告百度公司所有并经营的百度网站搜索栏中输入“盘古记录仪”、“盘古无纸记录仪”、“杭州盘古生产的记录仪”、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列表页面的顶部和底部显著位置的“推广链接”区域均出现“盘古记录仪专业生产厂家杭州盟控仪表”的搜索结果。点击该搜索结果链接,均指向盟控公司主办的网站页面,该页面下公开展示被告盟控公司生产的无纸记录仪产品。

律师意见:
律师将“百度”、“盟控仪表”等网页委托公正机构进行了证据保全,证明了被告恶意侵害盘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事实。
律师认为,盟控公司亦是一家位于杭州市的从事自动化仪表开发和生产的公司,与盘古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其将盘古公司拥有专用权的商标用于广告宣传中,刻意将其描述成“盘古记录仪”的生产厂家,误导消费者,侵犯了盘古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被告百度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上述广告,亦侵犯了盘古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法院认为:盘古公司系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该商标现处于有效期限内,故盘古公司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该商标虽系文字、字母、图形的组合商标,但“盘古”汉字无疑系该组合商标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构成区别于其它标识的最显著特征,“盘古”已构成商标的近似商标。盟控公司作为与盘古公司的同行竞争者,故意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盘古记录仪”选定为百度网站的竞价排名关键词,导致在百度网站上以“盘古记录仪”、“盘古无纸记录仪”、“杭州盘古生产的记录仪”、“杭州盘古生产的无纸记录仪”、“盘古商标记录仪”、“盘古商标无纸记录仪”、“杭州盘古公司无纸记录仪”、“盘古牌记录仪”等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所得排名首位的搜索结果“盘古记录仪专业生产厂家杭州盟控仪表www.mkong.com.cn”指向盟控公司网站的连接,使用户误入盟控公司网站,从而吸引网络用户对其公司网站的注意力,误导公众对盘古记录仪与盟控仪表是否具有一定关联性产生混淆。盟控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对盘古公司的注册商标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侵犯了盘古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判决结果:
判决被告杭州盟控仪表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杭州盘古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0元并在该公司官网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案号:(2011)杭滨知初字第11号
代理律师:谢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