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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说法

【丰国说法】曝光别人的手机号和身份证,会被拘留吗? 2026-04-20
作者:丰言丰语

一、一场十年纠葛,以违法画上句号

2026年4月19日,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披露了一则消息:知名网络红人李雨桐因在社交媒体上公开曝光歌手薛之谦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执行期:2026年4月10日至20日)。消息一出,"李雨桐被行拘"迅速登顶热搜,引发全网广泛讨论。
 

这场纠葛,要从头说起。

 

2012年,李雨桐与薛之谦因商业合作相识,共同创办女装品牌UUJULY,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此后,双方围绕情感纠纷、经济纠纷展开长达十年的拉锯——堕胎风波、泰国车祸、公开互撕、多轮诉讼……这段恩怨在2017年彻底公开化,也令薛之谦"深情人设"一度崩塌。

 

2024年,薛之谦主动撤诉,外界一度以为事情就此平息。但2025年李雨桐在直播中又突然"反转",先称已和解,随后又于2026年3月在微博高调翻脸,重提旧账、大肆爆料,并最终在微博和直播中公开曝光薛之谦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此举导致:

 

· 薛之谦的手机遭到网友骚扰电话和短信的密集轰炸;

· 其未成年子女的隐私信息连带在网络扩散;

· 薛之谦本人因不堪骚扰,一度不敢开机。

 

薛之谦随即选择报警而非对骂,最终警方介入,李雨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二、警方凭什么拘她?法律依据是什么?

很多网友感到困惑:手机号和身份证号,这不是"人尽皆知"的信息吗?曝光出去,至于拘留吗?

 

答案是:至于。

 

(一)这两项信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条**的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均属于典型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第1034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二)具体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本案中,李雨桐并不是通过黑客技术或内部渠道获取他人信息,而是故意将知悉的他人隐私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开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李雨桐处以10日拘留,系顶格处罚。这说明警方认定其行为属于"情节较重",理由充分:

 

1. 传播范围极广:通过微博和直播两种渠道公开,受众数以百万计;

2. 实际危害显著:薛之谦遭受密集骚扰,已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

3. 主观故意明确:非失误泄露,而是主动、反复公开,目的是引发网络攻击;

4. 连带侵犯未成年人:其子女信息随之扩散,危害后果进一步扩大。

 

三、普通老百姓曝光别人信息,同样会被拘!

这是本文最想提醒读者的核心问题:

 

如果不是明星,只是普通人之间的纠纷,发一个朋友圈公布对方的手机号、身份证号,会怎样?

 

结论:同样违法,同样可能被拘留。

 

法律面前,明星与普通人适用同一套规则。只要存在"故意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无论当事人是否是公众人物,都可能面临如下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速查表

哪些常见行为属于"散布他人隐私"?

 

很多人认为,只有"黑客"或"内部人员"泄露信息才违法。其实,日常生活中以下行为同样面临法律风险:

 

✗ 被拒绝出借钱款,一怒之下在朋友圈或群聊中"曝光"对方手机号

 

✗ 与前任分手后,在网上公开对方身份证、住址信息进行"报复"

 

✗ 邻里矛盾激化,将对方的个人信息发到业主群或社区论坛

 

✗ 参与网络讨伐,将他人隐私信息在公众平台"接力传播"(即便信息最初是别人发的,你的转发同样可能构成侵权)

 

✗ 发起"人肉搜索",引导他人对特定个人进行信息挖掘和公开散布

 

四、律师提示:私怨再深,也不能越过法律红线

李雨桐事件给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情绪,可以理解;违法,不能纵容。

 

不管你与对方之间有怎样的恩怨情仇,是经济纠纷还是情感背叛,法律从不授权任何人以"自力救济"的名义侵犯他人的人身信息安全。尤其在网络时代,一旦他人的手机号或身份证号被公开,将形成无法收回的信息扩散,对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家庭成员、人身安全造成持续性侵害。

 

正确的维权路径,永远是:

 

1. 保留证据 → 2. 向平台投诉举报 → 3. 向公安机关报案 → 4. 通过诉讼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薛之谦的做法值得借鉴——面对反复挑衅,他没有以牙还牙,而是选择直接报警,让公权力机关来主持公道。这才是法治社会中最理性、最有效的维权方式。

五、结语

 

从2017年娱乐圈"求锤得锤"的舆论风暴,到2026年行政拘留的法律落锤,这场十年纠葛的终局令人唏嘘,却也让人看清了一个简单的道理:

 

网络不是情绪的垃圾桶,隐私权不因恩怨而消失,法律的红线,谁踩谁担责。

 

无论你是明星还是普通人,拥有百万粉丝还是只有三五好友,在这片土地上,散布他人隐私都是违法行为。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从这个案例中,多一份法律意识,少一份鲁莽冲动。

本文由丰国律师事务所撰写,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联系本所专业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