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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说法

【丰国说法】最高法出手!"开门杀""好意同乘"有说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二)热点解读 2026-05-07
作者:丰言丰语

2026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共12条,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据统计,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4.69亿辆,机动车驾驶人5.59亿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5.8亿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之一,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
 

一、"开门杀":乘车人责任不再"踢皮球"

 

  • (一)什么是"开门杀"?

"开门杀"是指车辆驾乘人员在未观察车外情况下贸然开车门,导致与行人或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危险交通行为。

  • (二)以往难题

· 交警认定驾驶人和乘客各占50%责任

· 保险公司以"乘车人并非被保险人"为由,主张商业三者险仅赔偿驾驶人应承担的那部分责任

结果:受害人获赔困难,保险公司"按份赔偿"抗辩屡屡得逞

  • (三)新规亮点

《解释(二)》第二条明确规定:

"被侵权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按照商业三者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不论驾乘人员内部责任如何划分,保险公司均需对机动车一方这一整体造成的损害承担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责任。保险赔偿后仍不足的,由乘车人、驾驶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好意同乘":善心不再被"道德绑架"

 

  • (一)什么是"好意同乘"?

好意同乘,俗称"搭便车",是指机动车使用人无偿搭载他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依法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二)以往难题

交警认定驾驶人"全责"或"主责"

· 法院直接等同于对搭乘人具有"重大过失"

结果:好意同乘的驾驶人无法减轻赔偿,互助善举反成"烫手山芋"

  • (三)新规亮点

《解释(二)》第三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认定、事故形成原因、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等,判断机动车使用人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这意味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民事侵权重大过失"不再画等号!法院必须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评判,善意助人的驾驶人可依法减轻责任。

 

【典型案例】

 

张某顺路无偿搭载李某,驾驶中因犯困撞到路边树木致李某受伤。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张某负全责,但因系无偿搭载,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依法减轻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张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向李某赔偿2.37万元。

 

三、借车风险:车主不再"无辜躺枪"

 

  • (一)以往难题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相应"是连带还是按份?实践中争议极大。

  • (二)新规亮点

《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由使用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在其过错范围内与使用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明确:上述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即"总额上限"原则)。

 

【典型案例】

 

张某明知冯某饮酒,仍将自己的机动车交与冯某驾驶。冯某超速行驶发生事故后逃逸。

 

判决结果:张某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四、超龄劳动者:误工费不再"看年龄"

 

  • (一)以往难题

侵权人常以受害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绝赔偿误工费。实践中,许多超过退休年龄的老人仍在工作,创收能力不容忽视。

  • (二)新规亮点

《解释(二)》第六条明确规定:

"被侵权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有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产生误工损失的,应当支持其误工费赔偿请求。"

这体现了对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服务保障"老有所为"。

 

五、其他亮点值得关注

 

  • (一)工程车辆事故

工程专项作业机动车(如混凝土搅拌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交强险应予赔付。

  • (二)道路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在道交纠纷案件中提出追偿诉讼请求,法院应依法合并审理,一次性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

  • (三)非机动车商业险

被侵权人起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可将承保非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人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合并审理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

 

六、总结与提醒

《解释(二)》共12条,从责任主体、责任认定、赔偿计算、程序规定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裁判依据。

 

 

 

核心亮点一览表


 

【温馨提醒】

· 《解释(二)》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届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将适用新规。

· 驾驶人:安全驾驶是义务,好意同乘需谨慎,避免故意或重大过失。

· 乘车人:下车开门请注意,"荷式开门法"保安全——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身体自然转动,可观察到车外情况。

· 车主:借车需审慎,酒精、无证要拒绝,爱车管理要到位。

 

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