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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说法

【丰国说法】TO应届毕业生,这是你的专属求职就业法律锦囊 2018-11-20
TO应届毕业生

——这是你的专属求职就业法律锦囊

 

作者:周奥诺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随着专业学习的结束和各高校秋季招聘会的陆续展开,又一轮高校毕业生求职大战已经拉开了帷幕。此时的你大概已经脱去了初入校园时候的稚嫩和青涩,花开花落,四载春秋转瞬即逝。面对人生中的第一次就业,或许你已踌躇满志,或许你还顾虑彷徨,收下这份为你定制的求职就业法律锦囊吧。

 

 

1:求职面试中的风险防范:
 

(1)【选择单位时的风险防范】除了招聘广告、单位官网和官微,你还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查询到更为详尽也更为权威的应聘单位信息。
 

(2)【阅读招聘信息是的风险防范】认真阅读单位发布的招聘广告,尤其留意单位的招聘条件并进行保存,因为日后一旦发生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单位发布的招聘广告就是一项重要的证据。
 

(3)【简历投递中的风险防范】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你应求职应聘的过程中个人信息的泄露,在制作简历的过程中,对于你的身份证号、家庭成员情况等并不需要在简历中体现且极易被泄露的个人信息,可以剔除。而对于出生日期、住址不必要过于详细的信息也可以适当简略,不必精确到具体日期和具体楼号。而在简历的投递上,也不宜过于盲目和随意。
 

(4)【面试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面试前所填写招工招聘登记表,可以用于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在产生劳动争议时,如果你无法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你所保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也将成为证明你的一根救命稻草哦。此外,必要时可以对面试的过程予以录音。
 

(5)【单位包保险,给你提个醒儿】如果用人单位在面试时承诺你入职后的保险费用由单位独立承担,那么你就要特别留意单位为你缴纳的是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如果单位购买的是商业保险,你同样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6)【社会保险可以协议不缴吗】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不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定而免除。所以不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以商业保险替代社会保险,还是约定通过向劳动者发放补助替代缴纳社保费用,都不能免除单位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7)【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单位反悔怎么办】此时你和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劳动关系,故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你同样可以依据《合同法》要求单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你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新人入职,不可不知:
 

(1)【劳动合同不是过了试用期才签的】用人单位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之日,一般是指你开始去上班的日子,而不是试用期结束的日子。
 

(2)【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到一年这段期间的这段时间,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3)【办理社保的期限】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试用期同样可以享受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4)【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这两种情形,你都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一是竞业限制。其对象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二是服务期条款,其前提是单位提供专项费用,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培训等义务性的培训,而是学历教育、专业职称培训、出过培训之类的比较高端的培训)。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扣毕业证?要保证金?工作服费?培训费?NO!】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6)【试用期协议不能单独设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给彼此的考察期,有些单位会把它称为实习期。试用期不得单独设定,故不应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
 

(7)【试用期不能重复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没有例外,不论升职,调岗,还是其他。
 

(8)【试用期的福利待遇应与正式工一样】试用期的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处在试用期的你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和劳动者的各项福利待遇。
 

(9)【试用期的工资有标准】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否则,你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差额并支付相当于少发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
 

(10)【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包括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包括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超出的部分,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

 

3、离职法律知识,有备无患:
 

(1)【岗前培训期离职也要支付工资】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岗前培训,也是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履行劳动义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即使你在岗前培训期离职,也应取得工资。
 

(2)【试用期被解雇怎么办】如果你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单位要以此为由解雇你,你有权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
 

(3)【你要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批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你需要做的是提前三十天通知,而不是申请,也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过,如果由于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
 

(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在你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另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5)【劳动合同期满那天正好是节假日,单位不能不发工资】对于工资,单位应该计算到劳动合同到期日,不能以当天为劳动合同到期日为节假日为由少发或者不发假期的部分。
 

(6)【离职了,工资要在单位规定的工资发放日才发?NO!】很多劳动者在离职时会被单位告知工资都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才能发给劳动者,比如有的劳动者在本月20号离职,单位规定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号,那么就要到地址后将近一个月才能拿到工资吗?这是错误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而《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则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因此,在办妥相关离职手续后你即可要求单位一次性结清工资。
 

(7)【经济补偿金OR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支付的经济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8)【能够取得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的情形】除了以下几种情形,你在离职时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2、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现有待遇的情况下主动离职、3、因自身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具体情形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而当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合同的约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时,则可以主张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
 

(9)【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这里的工作年限的确定方式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这里的月平均工资指的是劳动者扣除扣除社保和个税前的实际工资,包括了奖金和津贴,而不是基本工资。
 

(10)【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对于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1)【主动辞职无法取得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辞职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当然这里的主动辞职不包括被迫主动辞职,比如因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及时缴纳社保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而主动辞职的情形。
 

(12)【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 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要纳税。

 

4、维权有门道,不可不知道:
 

(1)【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2)【仲裁有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比如拖欠工资,最迟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劳动争议第一坎,证明劳动关系】如果你和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不会受理的。劳动合同是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千万保存好。
 

(4)【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证明你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凭证;单位发放的工作牌、工作证、服务证、出入证;应聘时填写的招聘登记表、报名表、录用通知、面试通知;单位的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同事的证言、工作中的邮件往来、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也可以用于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5)【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如果你单位注册地在北京,人在杭州工作,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同样可以在杭州申请劳动仲裁。
 

(6)【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向哪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文末福利,附杭州市各地劳动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