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丰国说法

【丰国说法】“文章”写得再好,也无法阻挡女孩们“揭竿而起” ——“媒体人章文被曝性侵事件”有感 2018-07-27
作者:王圆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文章”写得再好,也无法阻挡女孩们“揭竿而起”
        “媒体人章文被曝性侵事件”有感
 
 

        最近微博上一篇名为“章文,停止你的侵害“的文章大火,文章中作者指出章文对其性侵,造成其精神伤害久久无法治愈,为了防止更多的女孩遭遇魔爪,同时也为了解救自己,作者提笔而起,曝光了章文对自己的涉嫌性侵行为。



 
 



        文章一经发表,一石激起千层浪,著名作家蒋方舟发微博力挺作者,称自己在聚会上也曾遭遇过章文的骚扰,后易小荷和微博名为”王嫣芸老朋友“的女性也在各自的主业上曝光章文当年的性骚扰行为。网络上多名知名博主对网络文章内容和几个女孩曝光章文的图文进行转发,事情愈演愈烈。不久,章先生发布了如下声明: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看到文字,习惯性“咬文嚼字”,揣测背后的深意。就章先生的表述,个人感觉章先生有点心虚了。先看声明1,“鉴于网文作者是匿名,我本没有回应的义务……“,这句话表述不当,无论网文作者是否匿名,是否回应是章先生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如果按照章先生的逻辑,那现在蒋方舟和易小荷实名爆出了你涉嫌性骚扰的行为,那你是不是有义务回应一下?但就目前为止,好像没看到章先生对蒋方舟和易小荷所曝光内容的正面回应。那章先生,现在你为什么不履行”义务“了呢?
 

        另外,让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网络上有人匿名诬陷自己,是不是大多数人都会气愤的回应:你是谁,有本事别匿名,咱们光明正大地说。反观章文的回应,似乎有点有意把观众的视线引到“匿名“上去,不是义务,所以不用回应,从而给自己一个没及时回应的台阶下?
 

        再看看声明中的第二条,就更显得有点唯唯诺诺,让人浮想联翩了。章先生回应“我未强迫他人做网文中的事情“,这句话从逻辑上分析,可以做两种解读,第一种解读是:网文中所述的事的确有发生,但是我并没有强迫他人发生;第二种解读是:网文中的事没有发生过。就一个正常读者看到这句话的第一理解应该是第一种解读吧,要不然你为什么要加”强迫“二字呢,那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吗?那如果按照第一种解读,章先生是不是变相承认了网文中所述的事情呢?但强迫和构成性侵,章先生并不承认。
 

        从第二条声明,可以看出章先生有些底气不足,他想否认网文中的事实,但又不敢坚决否认。章先生作为一个有着多年写文章经验的媒体人,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声明中所隐含的含义,所以也许看似画蛇添足的行为,其实是留有余地,万一网文中作者证据在握,那完全的否认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了?
 

        7月25日,章先生又贴出了其委托的律师发表的声明,律师的声明显然比章先生的更强硬。声明中的第一条和第三条,笔者都没有异议,这两条一个完全否定了事实,另一个表明自己的权利,但第二条,其背后的目的笔者能够理解,但内容就有待商榷了。第二条通俗的理解就是威慑反驳条款,在写律师函时,律师有时会将对方可能忌讳的点做蜻蜓点水般的说明,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或停止侵权行为。所以笔者完全能够理解律师声明中第二条的目的,但措辞和逻辑表达,笔者就有点不太理解了。


        先看第二条第一句中“你本人更是北京最讲政治的某大所律师”,“最讲政治”是什么意思,律师的职责不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么,跟政治有什么关系?争议的事件又跟政治有什么关系呢?笔者个人的理解,这句话背后似乎想告诫对方:因为你所在的律所最讲政治,所以你这种网上爆料的行为不利于律所实现政治目的。即使是这样,难道为了政治可以忽视法律的存在?如果是这样,恐怕没有当事人敢去这家律所去委托律师了,因为随时可能一不小心“被政治”了。笔者不知道网文中的作者在哪家律所,更不知道北京还有所谓最讲政治的律所,应该也没有哪家律所认为自己最讲政治吧?所以,笔者认为代理律师拿政治说事的做法似乎有些欠妥。
 

        声明第二条第二句话更是有点蛮狠的味道。当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采取什么方式维护权利,完全是个人的自由,只要这种维权方式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和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那么如果章先生和代理律师认为网文作者的维权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完全可以采取声明中第三条所说的方式来维护权益,而不是高高在上像教导主任一样告诫网文作者应该怎么维权,不该怎么维权,因为在没确定网文作者的维权行为是否违法前,章先生和代理律师均无权干涉他人如何维权。
 

        当然,以上内容仅是对目前网络上曝光的信息做出的分析判断,由于信息的真实性无法确定,因此笔者的分析并不代表章先生和代理律师的真实想法,更不代表真实的案件事实。对章先生声明的分析,只是提供一种看待案件的思路罢了,至于章先生是否涉嫌性侵,最终还需要法律去定夺。而法律事实最看重的是证据,因为生活中的确发生过因他人的诬陷而造成名誉毁损的案件。
 

        网文作者曝光的事实,由于时间过去太久,恐怕作者手上没有证明对方实施性侵行为的证据。因此如果仅有当事人一方的言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章先生又没有自认的情况下,案件的法律事实的确不清。而网文作者的曝光行为的确对章先生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其可能侵犯了章先生的名誉权,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那么假如网文中所述事实属实,由于曝光太晚,证据不足,被害者似乎变成了“施暴者”,权利无法伸张;而施暴者变成了“被害者”,似乎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这显然同我们内心朴素的正义观相悖。但是尊重法律事实,这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坚守法律正义的最低底线。所以希望每位读者能够理解,遇到事情理性对待,理性分析,拒绝做一个简单的“吃瓜群众“。
 

        如果没有几位知名博主的爆料,也许章先生这件事就石沉大海了;如果网文所述事实属实,作者没有曝光,也许还会有女孩继续遭受伤害,虽然笔者对网文作者的曝光方式持保留态度(作者可能也是无奈之举,证据已经丧失,唯有采取诉诸大众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案件的真实性笔者不想去讨论,但案件背后反应的问题倒是值得每个女孩思考。当你遭受了性侵,该怎么办呢?笔者建议这个时候女孩们最好“揭竿而起”,勇敢一点,不要选择忍气吞声;要记得保留衣物等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这样不仅保护了自己的权利,也能给施暴者最及时的惩罚,同时也是降低自己精神伤害的最好方式;否则,随着时间流逝,许多罪证也跟着流失了,女孩们再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会陷入因证据不足或取证困难而无法主张权利的困境。
 

       最后,愿每个女孩都能被温柔对待,愿每个女孩都能勇敢又独立!愿法律的正义即使迟到但不会永远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