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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说法

【丰国说法】当当夫妻店:利益是一切关系的核心 2020-07-20
作者:胡奎
 

通过工商登记查询: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8日。风险信息包括:开庭公告57个,法律诉讼143起,法院公告5个。这些信息虽不够准确,但应该是只多不少,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问题。
 
到目前为止,当当网共融资5次:第一次,2000年12月1日,天使轮,800万美元;第二次,2004年2月1日,A轮,1100万美元;第三次,2006年7月1日,B轮,2700万美元;第四次,2010年12月8日,IPO上市,2.7亿美元;第五次,2016年9月20日,私有化,5.56亿美元。虽然私有化后还有5.56亿美元,但已不足其巅峰时市值的四分之一。
 
工商登记信息还显示: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是天津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天津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是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而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有五位:俞渝持股64.20%(认缴时间为2018-04-10),李国庆持股27.51%(认缴时间为2013-10-10),天津骞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40%,天津微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61%,上海宜修企业管理中心持股0.28%。也就是说,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本质上也是这五位。
 
到目前为止,李国庆和俞渝还是夫妻,二人在公司中持股合计91.71%,谁持股多谁持股少,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总额,前提是二人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夫或妻持股多少会影响各自在公司中的话语权:如果二人意见一致,自然没什么问题;但如果二人意见不一致,就不好说了。这可能也是影响夫妻关系的一个重大因素。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其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这些事项,如果李国庆和俞渝意见不一致,俞渝还必须联合一些小股东,才能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对于其他事项,基本上就是俞渝一个人说了算。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只要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实行“同股同权”;但另一方面,公司章程也可以对此作出特别规定,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同股不同权”,这就为小股东控制公司打开了方便之门,比如阿里巴巴的马云,只持有公司6%多一点的股份。很显然,当当网没有做这样的安排。
 
 
网上有很多文章评论当当网,有的力挺俞渝,说李国庆不好;有的力挺李国庆,说俞渝不好;还有的不挺任何人,说两人都不好。比如,2010年当当网赴美上市时,力挺俞渝的人说,李国庆邀请了其初恋女友参加敲钟仪式并赠送其股票,让俞渝不高兴,为二人关系埋下了隐患;力挺李国庆的人说,是俞渝让李国庆邀请其初恋女友参加敲钟仪式并赠送股票的;当然还有大骂两人都有毛病的。类似的狗血剧很多,谁也说不清楚。
 
除此之外,当当网还发生了一些事情,如李国庆带人抢公章,撬保险柜,甚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在离婚诉讼中,好像俞渝不同意离婚,这当然并不能说明谁就理亏了,不同意离婚有很多种可能的原因存在,但最后都会归结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二人的关系很复杂,外人并不太了解。但有一点,二人到了如今这种地步,一切关系的核心都是为了某种利益。
 
所谓利益,其含义很广泛,指人类用来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系列物质或精神的事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包括金钱、权势、色欲、情感、荣誉、名气、地位等所带来的快感。但凡能满足自身欲望的事物,均可称为利益。通俗地讲,利益就是指好处。
 
当当网法务部回应说,李国庆和俞渝之间有夫妻财产协议。但从离婚的状况来看,这种可能性不大。李国庆提起离婚诉讼,就是为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自己在公司中拥有话语权的目的。而俞渝呢,不同意离婚则是想保住自己名下在公司中的股权,以达到掌控公司的目的。如果二人有夫妻财产协议,不管是否离婚,俞渝都可以享有64.20%的股权,可以控制公司。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二人之间没有夫妻财产协议的可能性较大。
 
从当当网成立到发展壮大,再到势微,好像一直都是李国庆和俞渝夫妻二人在共同努力,但李国庆何以混到现在这种地步呢?持股比例远远落后于俞渝,在公司中没有话语权,只能靠抢公章、撬保险柜来刷存在感。由此可以看出,俞渝还是比较强势的,李国庆可能一直在做让步。当然也有其他可能性存在。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5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李国庆和俞渝二人无夫妻财产协议,则在离婚的前提下,李国庆有可能分到45.855%的股权,成功实现逆袭,或者说至少可以取得和俞渝相同的话语权。这,大概就是李国庆和俞渝关系中争夺的核心所在吧,其他的都是衍生品或附带品。
 
至于夫妻是否适合一起创业开办公司,这并没有定论。但从大多数情况来看,似乎不太合适。两个人既是夫妻,又是合作伙伴,很容易将工作中的分歧带入家庭生活。很难想象那种在工作中争得面红耳赤,下一秒又在生活中又变得非常恩爱的夫妻,这很容易导致人格分裂。很多夫妻在生活中已是艰难维持,如果再增加一个工作关系,无异于雪上加霜;即使在生活中关系不错,但如果再多一个工作关系,则增加了关系恶化的几率。这样说,并不能否定也可能存在关系处得比较好的夫妻。这只是一个概率大小的问题而已,也许前者的概率更大,后者的概率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