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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说法

【丰国说法】《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解读(一): 民法典总则编与其他规定的适用关系 2022-03-01
作者:胡奎
 
从2022年2月25日最高法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于2021年12月30日由最高法审委会第1861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也就是今天)起施行。
 
于是产生了一个小小的疑惑,既然最高法审委会早在去年底就通过了《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为何临近施行日才公布?难道是忘了吗?不大可能。早点公布让大家尽快熟悉起来以利于更好地理解与适用,难道不好吗?个中缘由,大概只有最高法才知道,其他人即使知道估计也不便说。
 
《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共39条,九个部分,包括一般规定、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附则。要知道,民法典总则编一共有204条之多,其司法解释确实体现了小而精的特点,但其实这也与民法典总则编的统领地位有关,很多内容需要到民法典分则各编司法解释中去细化。
 
《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最重要的内容莫过于民法典与其他民事法律之间的关系、民法典各编之间的关系,以及民事法律具体规范与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体现在解释第1条,一共3款。
 
第1条第1款:规定的是民法典第一编与其后各编之间的关系。因为民法典总则编具有统领作用,其规定会比较概括、原则、抽象,故民法典第二编至第七编对民事关系有规定的,人民法院直接适用该规定。这可以理解为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之间的关系,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适用。但也可能存在民法典第二编至第七编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总则编有规定的,如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规定,则适用民法典第一编的规定。这些都好理解,但第一款最后还有一个除外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如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二编至第七编就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总则编有规定(如民法典第123条)。因为知识产权法没有纳入民法典分则,而是单独成法,实际上这就涉及到《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内容,故不能适用民法典第一编,而应当适用知识产权法的规定。
 
第1条第2款:规定的是民法典与其他民事法律(单行法)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就同一民事关系,民法典没有具体规定,单行法的规定属于对民法典相应规定的细化的,应当适用该单行法的规定。这实际上是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第二,就同一民事关系,民法典有具体规定,单行法没有具体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第三,就同一民事关系,民法典和单行法都有具体规定的,则都可适用,但该具体规定应当一致,不能产生冲突。第四,如产生冲突,民法典规定适用其他法律的,则适用该法律的规定。第五,如产生冲突,民法典又没有规定适用其他法律的,虽然这种情况不大可能出现,则需要修改法律,这也是民法法典化、体系化的必要性。第六,就同一民事关系,民法典和单行法都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遵循民法典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实际上这是《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款的内容。
 
第1条第3款:规定的是民事法律具体规范与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首先,适用基本原则的前提是民法典和单行法都没有具体规定。其次,规定适用基本原则的表述是“可以遵循”,而非“应当遵循”,这使得条文内容更具包容性,可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官具有更大的裁量权,当运用法律解释方法确定适用或者参照适用其他具体规定时更能体现公平公正的话,也“可以不遵循”。而对具体规定的适用,司法解释规定的是“应当适用”,其含义当有区别。其他具体规定不仅限于民事单行法的具体规定,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如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甚至是刑法的具体规定。比如,在小伙子与老人碰撞案中,一方坚称自己没有碰撞老人是在做好事,另一方坚持认为小伙子撞了自己,就应当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具体规定,而不是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规定的公平原则。再如,对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也应当慎重和准确。如媒体所报道的某11口之家为了骗取拆迁补偿款,家庭成员之间结婚、离婚达23次,挑战人伦极限,此行为为非法目的所为,构成刑事犯罪。对此,就不应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来认定其婚姻效力,也不能仅根据民法典总则编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认定其婚姻无效了事,还应根据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