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丰国说法

【丰国说法】老人离世,竟无一个直系亲属,百万遗产谁来继承? 2022-11-03
 
作者:王圆 律师
 
 
电影《西虹市首富》中王多鱼的故事,谁不艳羡!这种天上掉馅饼,拼命花钱还能继承巨额遗产的经历,想想就一万个开心。现实生活中,会发生这种“不劳而获”的故事么?
 
 
别说,还真有!笔者前段时间刷到一则新闻,说美国一八十多岁老人死后留下1100万美元遗产,由于老人没有任何直系亲属,于是当地政府“刨根问底”,把老人的祖宗八辈翻了个底朝天,结果硬生生挖出了一百多个八竿子才搭到的所谓“亲戚”,最终这一百多个亲戚瓜分了老人一千多万美元的巨额遗产。
 
 
这真应验了那句话,人在家中坐,金从天上来啊!
 
 
 
这种“美事”会发生在中国么?
 
 
近日,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恐怕会打破所有人的“美梦”。
 
 
在这起案件中,被继承人张老伯一生未婚,没有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父母更是早早过世。老人除了一些堂妹、姑姑等旁系亲属外,无任何直系亲属。老人看似孤苦伶仃,但还好有财产傍身。老人死后,那些曾经照料过老人的旁系亲属打起了遗产的主意,老人的堂妹认为她对老人尽到了主要抚养义务,因此有权继承老人的遗产,但老人的其他旁系亲属不认可堂妹的说法,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才是主要抚养老人的那个人。就这样,大家各执一词,对簿公堂。
 
 
法院会怎么判呢?
 
 
1.《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规定。
 
 
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
 
 
天有不测风云!为了充分保障直系亲属能够继承遗产。法律还规定了“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什么意思呢?就拿上海法院处理的这起案件举例,假如张老伯有个儿子小张,小张结婚后生了小小张,但小张因病早于张老伯死亡,那么小小张就可以代替父亲继承张老伯的遗产。
 
 
在“代位继承”制度下,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可以跨越“等级”变成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这真是完美诠释了“血缘”的力量啊!)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到,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全属于直系亲属。在上海审理的“张老伯继承案件中”,张老伯即无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无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作为旁系亲属的堂妹、表弟和姑姑等不在法定继承人大名单内,他们当然无权继承张老伯的遗产。除非他们能够证明对张老伯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这样他们才可以引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要求适当分配遗产。
 
 
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因这些旁系亲属的举证无法证明对张老伯尽到了主要抚养义务,驳回了他们继承遗产的诉请,最终张老伯的遗产被视为“无主财产”,面临“充公”!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2.无人继承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是否合理?
 
 
张老伯继承案被曝光后,绝大多数网友表示不理解,笔者在某平台上点开评论,点赞最高的评论竟然是“我以为那些亲戚已经够不要脸了,万万没想到啊!”。网友们的讽刺呼之欲出,之所以出现这种评价,体现了网友们要么对法律规定不了解,要么对法律如此规定不理解。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法律制度的建立离不开它所在的社会人文环境。如果放在唐宋时期,在“立长不立幼”的家权、父权和男权制度体系下,同为子女,长子对家族财产的继承范围远远大于其他子女,更别说和被继承人的配偶或父母比了。
 
 
 
诚然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较西方一些国家狭窄得多,但法律这么规定的目的可能为了社会公益考量,亦或者为了反对“不劳而获“思想。如果被继承人无任何直系亲属在世,那些旁系亲属何来的理由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呢?难道仅仅因为”沾亲带故“?那种“远方的叔叔给我留下了百万遗产”的幸运眷顾是不是最大的不劳而获呢?如果允许旁系亲属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是否有违被继承人的心愿呢?毕竟绝大多数旁系亲属对被继承人创造财产的贡献微乎其微,被继承人甘心让自己的财产授之于七大姑八大姨么?
 
 
在推崇奉献精神,强调“能者多劳”,更注重“大家“利益的社会背景下,也许”个人财富独立”没有那么圣神不可侵犯,在被继承人无继承人可继承财产时,财产被充公用以公共服务,或许更能发挥财产的社会价值吧!
 
 
但继承人范围过于狭隘,又可能引发人伦风险,在被继承人无直系亲属、老无所依的情形下,侄子外甥们又没有继承权,谁还愿意帮助抚养被继承人呢?
 
 
赵本山曾在“不差钱”小品中说人最遗憾的事是“人没了,钱还没花完”。在笔者看来,赵本山的话还是浅了,这哪里是最痛的觉悟啊。人最遗憾的事应该是“人没了,钱不仅没花完,钱还被不喜欢的人花完了”!所以,不管法律规定是否合理,“张老伯继承案”再次向我们证明了尽早立遗嘱的重要性!
 
 
最后,别再做梦了!法律都在告诉你,幸福生活得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你我都不是西虹市首富中的王多鱼,更不是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我们没有远方的二大爷或叔叔给我们留下巨额遗产,就算留了,你我也继承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