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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说法

【丰国说法】新公司法解读之法定代表人 2024-03-05
作者:土豆妮 法学博士 浙江理工大学讲师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机构,通常对公司的事项有全权代表的权限。因此,法定代表人于公司有重要意义。此次《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部分的内容有较多的修改,主要体现为法定代表人的选择范围更加灵活、选举程序章定等。

1. 法定代表人的选举

 

(1) 法律适用:

《公司法》(2023修订)第十条第一款与《民法典》第八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不一致,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冲突法规则,应优先适用《公司法》(2023修订)的规定。

(2) 法定代表人的选择范围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扩大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公司法》(2018修正)中执行董事特指一人公司中的董事,这一概念在《公司法》(2023修订)下被废除。在《公司法》(2023修订)下,由于一般的公司董事均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因此一般董事均可成为法定代表人的候选人。仅独立董事等特殊情形才被排除在外。

(3)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根据章程规定进行选择,且“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成为了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

1. 法定代表人的登记

2.1公司章程

 

(1) 对于公司章程,按照新的公司法规定,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均无需登记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而只用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因此,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也不再涉及章程的变更问题。

(2)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人为变更后的法定表法定代表人,解决了之前变更前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办理登记的现实问题。提交资料明确为:登记申请书及决议或决定等文件。

2.2工商登记与营业执照

 

同时《公司法》(2023修订)明确了公司登记事项包括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其他未作实质性修改。

1. 法定代表人的辞任与解任

《公司法》(2023修订)确认了法定代表人的地位依附于其董事或经理职位,若辞去董事或经理职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自动丧失。未明确的是,是否可以以及如何单独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公司法》(2023修订)确认了辞任董事等无需理由,书面通知即可,仅在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下,虽然已经不是公司董事,但仍需履行董事职务。解任同样无需理由,公司决议即可,仅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下,有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

(3)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未明确新法定代表人产生前,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空缺还是原法定代表人;也未明确未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4.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对外行为的效力

 

对内职权的规定

 

《公司法》(2023修订)新增关于法定代表人对外行为的法律后果,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致。根据该规定,法定代表人只要是以公司名义对外的行为,法律后果均由公司承担。因此,法定代表人具有公司的全权代表的权利。若有章程或股东会等内部限制,该限制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反之,若法定的限制则可以对抗,例如公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公司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法定由股东会决议,未经决议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署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此外,《公司法》还列举了法定代表人出资证明书、股权、债券的签署的职权,其中出资证明书的签署为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