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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不翼而飞”的班费 2021-11-29
文:楼秋红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怎么办……明天就要把班费交给老师了。”班长不知所措地坐在位置上,抽屉里能找的地方都已经翻遍了,但还是不见班费的踪影。
“怎么了?班长怎么哭了?”小琪凑上前问道。
“我们班招贼了,刚刚收齐的班费,不见了。”小宇应声说。
“就一节体育课的时间,怎么就突然不见了。”班长边哭边说。
越来越多的同学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
这时不知道谁说了一句:“体育课,我看见小尹一个人在教室坐着呢。”
“肯定是他拿的,就他一个人,不然钱还能自己飞了啊。”
“我也觉得是他,听说他爸爸以前就是个小偷。”
“小尹,是不是你拿了班费?你承认把钱拿出来,我就不告诉老师。”班长对着小尹问道。



小尹听着同学们的话,低着头一言不发。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呗,真的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这种人就该送去警察局。”
刺耳的言论一句接一句,小尹冲出门外,不愿再多听一句。
上课的铃声响起,班主任陈老师走进教室:“闹哄哄的在干什么呢,上课了!诶?小尹去哪了?”
班长站起身来讲述了一遍事情的经过,陈老师无奈地摇了摇头:“你们这么随意怀疑自己的同学是对的吗?这节课先改成自习课,班长你跟我去找小尹。”
就这样不到一个早上,全校都在议论这件事情,大家都对小尹指指点点,就这样小尹一瞬间变成了学校的“红人”。
“他就是三班那个偷钱的啊。”
“看着不像啊,怎么会做这种事情啊,人不可貌相……”
小尹听着这些言语,也不开口解释,从小内向不合群的性格让他觉得自己的辩解苍白无力,毫无意义。
第二天,小尹没来学校,他在害怕也在逃避,就这样把自己锁在房间里。
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是陈老师带着班长来了。
“对不起,是我们冤枉你了,钱在我前天换下来的外套口袋里,真的对不起……”班长鞠躬愧疚地说。
“小尹啊,这件事情,老师也有处理不当的地方。我们先回学校,这件事情会在大会上澄清,还你清白的。好吗?”
小尹跟着陈老师回到学校,进到教室的那一刻,所有同学纷纷上前道歉拥抱小尹。那刻小尹也突然释怀了,脸上终于有了久违了微笑……
 
律师建议:
 
在未经人民法院审判前,任何人都无权判定某一人有罪。在校园里,也许很多同学都有人云亦云的现象,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是道听途说一些消息就否定一个人。这些未经查证的言论就这样被谣传出去,这样的行为一方面会对对方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另一方面,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身也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事情尚未有结论之前,我们不能随意评论他人,更不能做谣传的传播者。也许对你来说只是几句话,但对他人可能就会造成他们生活的困扰。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