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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玩游戏,要小心 2021-12-22
文:谢慧兰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叮铃铃……美妙悦耳的铃声响起,下课啦!
 
原本肃静的教室一下热闹了起来。同学们纷纷走出教室,来到了宽大的操场,迅速地加入了自己喜爱的游戏队伍。丰富多彩的课间十分钟,是同学们最快乐的时光。女生们有的在玩丢手绢,有点在玩跳皮筋,男生们有的在打篮球,有的在玩“撕名牌”游戏。  
 
“撕名牌”游戏是最近同学们当中最流行的游戏。规则是:每个参加游戏的同学在后背上贴上自己的名字,就是“名牌”,然后分成两组,哪个组先把对方组成员的名牌撕掉,哪队就赢。当别人来撕你名牌的时候,你就要跑,或者把对方的名牌撕掉。
 
操场上的值勤老师一边面容慈祥地看着玩得开心的孩子们,一边叮嘱大家不要跑太快,要注意安全。

小俊也加入到“撕名牌”的游戏当中。游戏开始后,他一边一只手伸向后背,紧紧地护住自己的名牌,防止别人来偷袭,一边眼观六路,看哪个“倒霉鬼”的名牌可以轻易地撕掉。这时候,对方队友中号称“大力士”的科科向他冲来,他敏捷的身手一跃,手正要抓向小俊的名牌时,小俊机灵地一躲,逃过了一劫。刚想松一口气,他的队友对他喊:“小心!”原来,对方的“短跑小能手”周周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他身后,他只感觉背后那双“邪恶”的手,正在对他后背的名牌“痛下杀心”,小俊撒腿就跑。
 
正当这个时候,上课铃声响了。正在奔跑中的小俊没有顾及迎面走来,准备回教室的婷婷,两人撞了个满怀,值勤老师还没反应过来,婷婷已经被撞倒在地,两颗牙齿从婷婷嘴里飞出。满嘴是血的婷婷痛得哭了出来,值勤老师赶紧跑过来,把婷婷送去最近了医院。小俊这下知道自己闯祸了。
 
老师通知了双方的家长,小俊爸爸妈妈很快赶到了医院,和婷婷的爸爸妈妈商量赔偿事宜。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婷婷的医药费、植牙费全部由小俊的爸妈承担,另外还需支付婷婷一万元的营养费。
 
小俊也知道自己错了,诚恳地向婷婷道歉,并表示以后玩游戏一定注意安全。
 
律师建议:
 
小俊在这起事故中要不要承担责任呢?小俊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到尽量不伤害其他同学,他的奔跑行为与婷婷受伤害具有因果关系,他在这起事故中是有过错的,但鉴于他是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小俊的父母应当对婷婷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小俊自己有财产,可以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在本次事故中,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呢?学校对未成年人具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在学生致人伤害事件中,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的义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的义务,学校就不必承担责任。本案中,学校操场宽大,且安排了值勤老师在操场上看管学生玩游戏,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在发生事故后,值勤老师也第一时间将婷婷送往医院。因此,本案中,学校尽到了教育、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校园安全不仅需要政府和学校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制度,也需要老师、学生、家长三方共同提高安全意识。老师和家长平时要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在进行校园活动、运动锻炼的时候应尽量避免与他人身体发生意外碰撞,不小心伤到人时,应当积极承担责任。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