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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网上购物须谨慎 2021-12-28
文:陈懿萱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小颜在父母的熏陶下,从小就特别喜欢书法,写得一手好字。不管是考卷上的字,还是作业本上的字,都令人赏心悦目,被老师同学称为“妙笔小能手”。
 
有一天,语文老师方老师叫小颜去一下他的办公室。对小颜说:“小颜,下个星期学校要举办一场硬笔书法比赛,每班要派一名学生参加,你是我们班书法最好的学生,老师想让你参加,你愿意吗?”小颜听后:“好的,方老师,我一定不负众望,好好比赛。”
 
小颜平时练毛笔字比较多,家里有很多毛笔,但硬笔书法需要用钢笔来写,小颜的那支钢笔已经有点钝,为了在比赛的时候能够取得好成绩,小颜拜托妈妈,想再买一支新的钢笔。妈妈同意后,小颜赶紧在网上下单了一支钢笔。



没过几天,钢笔就到货了。小颜迫不及待地想要用新的钢笔练一下字。打开钢笔,小颜看到钢笔的笔头好像有点歪,写了几个字,写得一点也不顺手。这可不行,小颜决定退掉这支钢笔,再买一支好的钢笔。

 
小颜上网找到他买钢笔的那家店铺,告诉卖家钢笔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退货。卖家说:“用得顺不顺手因人而异,属于主观问题,我的笔没有问题,所以不能退货。”
 
小颜告诉妈妈,卖家不愿意退货,妈妈看了一下这支笔确实有问题,店铺上也没有标明不能退货。
 
妈妈拍了钢笔的照片发给卖家,对卖家说:“卖家,你这钢笔的笔头是歪的,根本不好写。而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在网上购物,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卖家听完后,同意退货。
 
后来,妈妈帮小颜买了一支适合小学生写的钢笔,小颜用这支钢笔参加比赛,并且取得了一等奖的好成绩。
 
律师建议
 
现在网上购物越来越普及,我们只要在家里看看手机就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但在网上购物,我们不能实地的看到摸到商品,只能凭借卖家的照片和介绍来了解商品,商品的质量、品质都没办法完全保证。也可能会遇到不给退货,不给开发票的卖家。因此,我们在购买之前,应该多看几家,多了解商品的信息,并询问卖家能否退货。小朋友需要在网上购物,要让父母进行把关,特别是付钱的时候,不能心急,一下子就下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而且不需要说明理由,但我们也不能无缘无故的退货,给卖家造成麻烦。还要事先了解有些东西是不能退货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