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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以罚代教”不可取 2021-12-29
文:仝欣笛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雷雷最近很烦恼,零花钱总是不够用,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帮助妈妈做家务,以此赚取零花钱。雷雷和妈妈说了自己的想法,妈妈觉得这个办法也可以用来教育孩子,让他知道“钱财来之不易”的道理,便欣然应允了。
 
接下来的几天,雷雷每天都主动地做家务,洗衣服、扫地、拖地、擦桌子……妈妈看到他勤劳的模样,感到十分欣慰,也在每次雷雷干一样家务活时奖励他5元钱作为“报酬”。
 
好景不长,雷雷的家务做了一个星期,每天都十分勤劳,按理说零花钱应该已经够用,但他还是每天都向妈妈索要额外的零花钱,这让妈妈开始有些疑惑了。算下来,雷雷这几天光靠做家务已经赚了75元,但他这周还是一如既往地向妈妈要了50块钱的零花钱。除此之外,再加上他今天要钱说要交班费,明天要钱说要买资料,短短一个星期竟然从妈妈那里要了近500块钱。妈妈越想越觉得奇怪,加之最近新闻上一直报导频频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校园欺凌事件,妈妈很是担心,她认为雷雷巨大的开销是因为遇到了校园欺凌。



这天晚上,雷雷放学回家,妈妈并没有催他去写作业,而是拉着他坐在床边,耐心地询问:“雷雷,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为什么最近一直在跟妈妈要钱?是不是在学校有人欺负你?如果遇到了什么事情,一定要告诉妈妈,妈妈会保护你的。”

 
雷雷听罢低下了头,涨红了脸,支支吾吾地说:“妈妈……我要是告诉你实情,你可不可以不要骂我?”
 
看见他这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妈妈更加着急了:“妈妈不会骂你的,快告诉妈妈出了什么事?”
 
雷雷听到妈妈说不会责怪自己,这才一五一十地道出真相——原来,雷雷的钱全都拿去交“罚款”了。最近班主任制定了一个新的班规,每个同学迟到一次罚款10元钱,做错一道题目就要罚款20元,而这些钱全都用来充当“班费”。
 
听完雷雷的话,明白了他异常的开销不是因为校园欺凌,妈妈松了一口气。但转念一想,老师的这个规定真的合理合法吗?班主任真的有权利这样做吗?
 
律师建议:
 
罚款是《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且只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能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无论是作为公民个体的教师还是学校都没有权力罚款,故教师对学生罚款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支撑的。
 
况且,教师“以罚代教”的行为是一种教育乱作为,这样的方式不仅不能起到教导作用,反而还会给学生带来一种伤害。教师以这种方式处罚学生,明显越过了学校教育的边界,使得教育义务渐渐异化为管制权。
 
对于教师的这种行为,家长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借此保护受教育者的权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罚款;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