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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发霉的面包 2022-01-06
文:谢慧兰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小梦妈妈今天起床晚了,没有做早餐,就给了小梦十元钱,让小梦自己到学校买点东西吃。妈妈送小梦进学校后,小梦到学校小超市买了几个小面包。快上课了,小梦没来得及检查面包的生产日期,拿起面包就往教室走。
 
上完第三节课后,小梦突然肚子特别疼,想吐,还想上厕所。在小梦连续上了三次厕所后,她担心自己身体有问题,告诉了老师。
 
老师赶紧把她带到了学校医务室,医生问她:“你的腹泻应当是吃坏了东西引起的,你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没有啊,早上就吃了几个面包。”



“我先给你开点止泻药,你回去看看面包是不是过期、变质了。”
老师和小梦一起回到了教室,小梦把剩下的一个面包拿给老师看,果然已经过期一星期,仔细看,还能看见面包上面有发霉的黑点。
 
太可怕了,小梦吃得着急,根本没有注意自己吃的面包是否已经发霉。
 
老师让小梦带上购物小票和吃剩的面包,一起来到学校小超市。
 
“你们卖过期食品,学生吃坏了肚子,你看看这事怎么解决?”老师问超市老板。
 
“什么怎么解决?我哪知道她的面包是不是在我这买的?”老板的态度非常冷淡。
“我们有购物小票。”
 
“有购物小票也不能证明是我这买的啊,谁知道她是不是在别的地方买了同样的面包。”
“面包包装上印有生产批次,如果你还不承认的话,那我们只好报警,让警察来查下你们的进货单,看看你们进的面包跟小梦买的是不是同一批次的。”
 
见老师有理有据,老板知道自己理亏,赶紧跟老师说:“不好意思,我们赔给你新的吧?”
“不行,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你需要赔偿一千元,还需要赔偿医药费,否则,我们向工商局投诉你。”老师当场用手机找出法条,给超市老板看。
 
最后,理亏的超市老板赔偿了小梦医药费加一千元。
这次老师给超市老板上了一课,不得售卖过期的、变质的食品,也给小梦上了一课,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生产日期,否则买到过期食品,吃坏了肚子难受的是自己。
 
律师建议:
在日常购买食品时,如果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退还货款外,还可以主张货款的十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可以要求赔偿一千元,造成损失的,比如医药费,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食品销售者或生产商索赔。这是为了加强销售商和生产商的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问题,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应当让食品生产商、销售商知道,食品安全的底线不能碰。
同学们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不要因为觉得价值小就吃哑巴亏,带着购物小票等凭证,拿起法律的武器,向超市主张索赔。如果超市不赔,还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