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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凯凯终于“发表”了作文 2022-02-14
文:陈懿萱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凯凯最近有个烦恼。班级里有好几个小伙伴在小学生作文期刊上发表了作文。他们被语文老师在班上表扬,奖励了小红旗,而且还拿到了稿费。他们的作文被印在期刊上,凯凯非常羡慕。
凯凯看看自己写的作文,有几篇被老师打了5颗星,心想:“自己的作文写得也很好啊,我也可以发表。”
于是凯凯把自己的作文寄给了几家报刊,希望有一天自己的文章也能被发表。
有天晚上凯凯做了个梦,自己被语文老师表扬,还奖了小红旗。当凯凯正沉迷于美梦中,突然就被妈妈叫醒。



凯凯醒来后,心想:“原来刚刚是梦,可是为什么我的作文就是不能被发表,也不会被老师表扬呢。到底怎么样才能发表自己的作文?”
为了尽快发表自己的作文,凯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过了一段时间,他的作文终于在作文期刊上发表了,编辑部给他寄来了样刊和稿费,凯凯欣喜若狂。语文老师也在班上表扬了他,还给他奖了小红旗。大家也开始传阅他的作文。
凯凯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中。心想:“太棒啦!我的作文终于被发表了,老师也表扬了我,这真是太棒啦!”
一天,语文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拿出一封信递给凯凯。凯凯一看,顿时说不出话来。
原来,凯凯发表的那篇文章是他在另外的作文期刊上抄来的,只是修改了自己的名字。新的作文期刊发表后被人举报,报刊编辑部给凯凯的老师写了这封信,还要追回稿费。
在老师的教育下,凯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给报刊写了检讨并退回了稿费。后面,语文老师组织了主题班会,让大家吸取凯凯的教训,并对学生们说:“让大家不要向凯凯学习,应该要自己努力想出好故事,写出好文章,加油吧!”
 
律师建议: 
别人的作品是别人的劳动成果,受法律保护,像凯凯这样把别人的作文向刊物投稿,是不对的,在法律上属于侵权,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退回稿费。并且也会被严厉批评,所以请不要这样做。
同时我们要学会区分抄袭和引用,抄袭是就是把作品做的和别人做的一模一样。就像凯凯直接把别人的作文发表了,属于抄袭。而引用是我们学习一些好的文章的一些句子,进行模仿,然后写出一篇不一样的文章。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