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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妈妈的遗产 2022-02-18
文:陈懿萱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丁丁6岁的时候,爸爸妈妈离婚了,丁丁和爸爸住一起,妈妈去了城市的另一边。后来,爸爸和妈妈各自组成了家庭。
丁丁一直很想念自己的妈妈,总是会想起爸爸妈妈吵架的那个晚上。
那天,丁丁被客厅里传来的争吵声吵醒,揉揉眼睛,光着脚走到房门口,看到爸爸妈妈正在吵架,他们吵得很凶,声音很大。
妈妈看到丁丁醒来了,停止了争吵,走过来抱住丁丁,说:“是爸爸妈妈说话太大声,吵醒丁丁了,走,妈妈陪你睡觉去。”
妈妈坐在床头,抚摸着丁丁的脸蛋,渐渐地丁丁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听到妈妈说:“妈妈最爱丁丁。”



爸爸妈妈离婚后,丁丁就一直没见过妈妈。直到丁丁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听到妈妈因为意外突然去世了。再也见不到妈妈的丁丁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丁丁的妈妈去世前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丁丁妈妈的名字。妈妈去世后,房子的一部分应该由丁丁继承。可没等丁丁继承,房子就被丁丁的继父出售了。
丁丁的爸爸知道后,联系了继父,要求他把丁丁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还给丁丁。继父说:“晓云已经和你离婚了,她的遗产和你们没有关系了。”怎么都不愿意交出属于丁丁的遗产。
丁丁的爸爸通过律师了解到,虽然丁丁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也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但丁丁和妈妈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仍然是母子关系。丁丁的妈妈去世后,根据法定继承,丁丁是他妈妈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获得妈妈的遗产。不仅是房子,只要是他妈妈的遗产,丁丁都有权利继承。
丁丁的爸爸让律师代理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争取了属于丁丁的遗产。除了变卖房子的遗产还有妈妈写给丁丁的信。
原来,妈妈一直记着丁丁的生日,每年丁丁生日的时候都写下了她对丁丁的思念,告诉丁丁要好好学习,要好好吃饭。每封信的最后都写上了,“妈妈最爱丁丁。”
 
律师建议:
父母在孩子的成长的过程中至关重要,作为父母都应该承担起责任,给予孩子陪伴和教育。不要因为大人的问题,错过孩子的成长。就算夫妻之间离婚了,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但和孩子的血缘关系仍然存在,不能对孩子完全不管不顾,给孩子的心里造成伤害,也不要通过这种继承遗产的方式告诉孩子自己的思念。
丁丁的爸爸妈妈离婚后,妈妈意外去世,没有立下遗嘱,根据法定继承,丁丁是妈妈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获得妈妈一部分的遗产,丁丁的继父不得为了个人的利益侵犯丁丁的继承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