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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爸爸又要结婚了 2022-03-15
文:谢慧兰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徐璐的父母已经离婚七年了,这七年来,妈妈没有回过家,没有电话,就像消失了一样。以前性格开朗的徐璐,在妈妈走后,慢慢变得敏感、寡言。特别是对爸爸再婚这件事情上,一直不愿意接受。
徐爸爸一直想再找个知冷知热的女子成立一个完整的家,一起照顾徐璐。妻子的离去对他的打击一度让他痛彻心扉。七年来,一个人当爹当妈的辛苦无人能懂,工作的压力,孩子的叛逆,生活的一地鸡毛,他有时候也感觉很累。可是再怎么苦,他在孩子面前也一向是积极向上的样子,不想因为单亲家庭,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心理影响。在找对象这件事情上,他也一直小心翼翼地照顾着徐璐的情绪。



每次爷爷奶奶跟徐璐说要给她找个新妈妈时,徐璐都要躲被窝里哭一阵,这个时候她就特别想妈妈,虽然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记忆已经有点模糊,她还是会在脑海中勾勒出妈妈的模样,她想,或许妈妈哪一天就会回来的。她想,爷爷奶奶高高兴兴地给爸爸张罗相亲的时候,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她的感受?或许她们都觉得爸爸再婚是理所当然的吧,可他们不知道徐璐的担心,她担心新阿姨会对她不好,担心爸爸的爱被别人抢走了,担心新阿姨来了,她成了外人。每次爸爸要相亲时,徐璐知道后,都要阴阳怪气没事找事,连着好几天莫名其妙发脾气。她不知道怎么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只好通过发脾气来发泄情绪。
徐爸爸最近又认识了一位女子,彼此对对方都挺满意,女子还承诺一定会好好疼徐璐。徐爸爸想,孩子也14岁了,应该懂事了,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闹脾气吧。
这天徐璐考了个好成绩,徐爸爸想趁她心情不错好好跟她聊聊。
结果徐爸爸刚开口说“我认识了个阿姨……”时,徐璐就打断爸爸的话:“别想,我不同意!”
沟通又以失败告终。苦恼的爸爸和气急败坏的徐璐,又一次陷入冷战……
其实徐璐也不是不理解爸爸,她也懂爸爸的辛苦。只是希望大家也能在乎一下她的感受。
第二天,徐璐放学回家发现,桌上满满一桌的菜,徐璐兴奋地尝了几口,特别好吃。她的爸爸并不是很会做菜,原来是那位阿姨来到了家里。徐璐默默地吃饭,阿姨默默地给她夹菜。那天她吃得很饱,好久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
之后阿姨隔三岔五地来家里,做徐璐爱吃的菜,还给她买她爱吃的零食和漂亮的裙子。徐璐嘴上不为所动,心里已经开始慢慢地对阿姨没有了敌意。
阿姨总把徐璐当朋友一样地聊天,慢慢地两人互相说着心里话,阿姨会跟她说她以前追星的日子,给徐璐介绍好用的护肤品,徐璐会跟阿姨讲最近哪个男生给她传小纸条了等待。
就这样过了半年,徐璐感觉到阿姨是真心喜欢爸爸,也是真心对她好,阿姨的出现让这个家明亮了起来。她终于对爸爸和阿姨说:“你们结婚吧,我同意你们结婚。”

律师建议:
徐璐阻止爸爸再婚是不对的。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子女无权干涉父母的婚姻,尊重父母的婚姻自由,也是讲孝道的表现。作为子女也要理解,单亲爸爸是辛苦的,他找个阿姨,与你成为一家人,也可以照顾好你和你爸。
再婚虽然是父母的权利,但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再婚前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充分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想法。青春期的孩子对父母再婚这件事情很敏感是正常的,父母也要理解。首先要让孩子接受父母已经离婚这件事,其次要让孩子相信,父亲再婚后,她得到的爱并不会被削减,反而能得到更多的“母爱”,消除孩子的忧虑。相信再婚双方真心对孩子好,孩子也会明事理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