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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爷爷,我对不起你 2022-04-25
文:谢慧兰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阿强的父母在他一岁多的时候就离婚了,妈妈跟别人结婚生了个女儿后就再也没回来看过他,爸爸常年在外打工,过年才能见到一次。阿强一直跟爷爷生活在一起,尽管没有得到父母的爱,可是爷爷特别疼他,尽自己所能给他好吃好的穿的。
 
高中以前,阿强也还算争气,成绩一直在班里中上。直到他跟着好朋友阿远,迷上了网络游戏,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爷爷每个月会给他200块钱零花钱,这比班里很多同学都多很多。以前他会用来买学习用品,后来在阿远的怂恿下,都用在了网络游戏上。很快,200块钱不够他买游戏皮肤、装备,他开始骗爷爷学校要交各种费用。晚上放学回到家后,满脑子都是游戏里刺激的画面,脱离游戏让他很难受,他开始晚上偷偷溜出去玩通宵,再后来白天也逃课去网吧玩。阿强的成绩一落千丈。
 
有一次,晚上很晚阿强还没有回家。爷爷很担心,出门到处找他,刚好看到他从一家网吧门口看到他出来。爷爷发现了他的秘密,很心痛地说:“你怎么就学坏了呢?”
 
他跟爷爷坦白最近迷恋上网络游戏。
 
第二天,爷爷买了一把锁,每次出门都把他锁家里,告诉他把网瘾戒了,才可以去上学。
 
被关着的阿强在家里只能天天看电视,他央求爷爷放他出去,爷爷说再观察一个月,确定他改了,就会带他去上学。
 
好久不玩游戏的他浑身难受,趁爷爷上班之际,他翻箱倒柜到处找钥匙,终于在一个抽屉里找到钥匙……
 
这次逃出来后,他再也没有回家,最后一次见到爷爷,是在法庭上。
 
阿强偷了爷爷1000块钱离家出走后,找到阿远,两人依旧一起玩游戏,钱除了用来吃快餐,都花在游戏上。1000块钱很快花完,阿远给他出了一个主意,两人合作去抢学生的钱。
 
第一次他们选了个穿得比较好、有手机的学生作为抢劫的对象,借口把学生骗到偏僻的公园后,阿远持刀威胁,让他把手机和钱交出来,学生吓坏了,把钱和手机扔下就跑了。
 
第一次的成功让他们越来越胆大,后来开始抢成年女性。
 
直到警察终于来到了阿远家,把两人用手铐拷走……
 
在看守所待了一年的阿远终于醒悟,他多么怀念曾经在校园的日子,他想,如果不迷恋上游戏,他还能考上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好好报答爷爷。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人生没有后悔药吃。现在的他一辈子也不想碰游戏了。
 
法庭上,法官最后问阿强还有没有想说的,阿强说:“我想跟爷爷说声对不起,我让他伤心了!”说完阿强哭了,旁听席上的爷爷也哭了。
 
最后,阿抢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律师建议:
 
青少年染上网瘾后,不仅视力下降,身体也会受到严重的摧残。长期上网容易引发颈椎病、干眼病,还会导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功能降低,诱发心血管疾病等,已经有不少学生猝死于电脑前。网络伤害已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青少年由于身心发展不完善,自制能力弱,自我辨识能力差,在上网过程中交友不慎、玩暴力游戏、接触不良网站,都可能被引上偷盗、抢劫、强奸等犯罪的道路上,也有可能成为这些暴力犯罪的受害者。
 
青少年要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网络应当成为学习的工具,而不是玩游戏的平台,保持理性,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由不良行为到违法再到犯罪往往就相差一步之遥,莫以恶小而为之,认识到这一步之差的危险性、危害性,才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家长也要多关心孩子,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引导、监督孩子正确使用网络。当孩子网瘾严重时,不是暴力阻止孩子上网,而应当找寻专业机构,咨询心理咨询师或者送孩子去专业的戒网瘾机构,帮助孩子戒掉网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