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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踩踏悲剧 2022-05-09
文:楼秋红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叮铃铃铃……”下课铃响了。
 
同学们一窝蜂的冲出教室。结束了一天的学习,同学们都迫切想回到寝室休息,短短半个小时要完成全寝室的洗漱等所有睡前准备工作,同学们都不自觉加快了脚步。
 
瞬间狭窄的楼道里挤满了人。
 
“别挤啊……”
 
“下雨天路滑,后面的慢点。”
 
“推什么推啊,前面动一动啊!”
 
一句接一句地抱怨声,楼梯上的同学们还在不断地推搡着。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那么急切,一如同学们的心情。
 
“别挤了,有人摔倒了。”人群里有人大声喊了这一句。
 
 
 
有个女同学滑倒了,摔倒在楼梯间的平台上。
 
后面的同学似乎没听见这句话,仍然推挤着。如潮水般涌上来的人流,一层又一层地压了上去。
 
“快叫老师,赶紧救人啊!”被眼前场景吓呆了的同学们终于在这一声呼救声中回过神来。
 
老师们纷纷赶来,在楼梯上排成一条“人链”,在救护车来之前先将孩子们救出来。他们将孩子一个一个抱起来,就这样一个接一个传递出来,直到最下面的孩子被救出。但有的孩子救出来的时候已经由于严重的挤压,暂时昏厥了,而有的直接窒息而亡。
 
淅淅沥沥的雨声、救护车车的鸣笛声、家长同学的哭喊声回荡在这个黑夜,这份责任,又该由谁承担呢?

 
律师建议:
 
从学生的角度,同学们应该培养安全意识,切勿拥挤,有序下楼不推搡也许就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从学校的角度,学校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首先学校可以不定时开展类似的应急演练,使同学们遇到这类事情不至于手足无措;其次,学校可多增派人手进行安全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疏散人群,引导同学们有序下楼。狭窄的楼道极可能造成此类安全事故,学校尤其要保证通道及楼道路面的平整,电灯光照的充足。当意外发生,代价不仅仅是校方的责任和赔偿,更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