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国普法】奶茶店加盟风波 2022-05-30
文:楼秋红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校门口新开了家奶茶店,放学了我们去喝奶茶吧?”素素早上来上学的时候看到门口新开的奶茶店,已经馋了一天了,赶紧约上朋友们放学了去喝。
“好呀好呀!这种天气最适合喝奶茶啦!”
“终于等到它装修好了,必须喝!”
原来大家都有此意,一放学,素素和几个朋友背上书包就跑向奶茶店,还好来得早,前面只排了几个人,一会她们就拿到了自己点的奶茶。
正值放学时间,不一会,奶茶店门口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店里的店员们也忙得不可开交,看着这么好的生意,店老板笑得合不拢嘴。

“天呐,这生意也太好了吧,一天能赚多少钱呀!”
“一杯15元,一天卖200杯,一个月就是9万呀!一年一百万!”
素素和朋友们看着长长的队伍,不经发出了感叹,没有开支和风险概念的她们动了动小脑瓜,算出了一个让她们都大吃一惊的数字。
素素一回家,就叫来了爸爸妈妈,要跟她们分享这个大大的商机。
妈妈听完有点吃惊地说:“真的有这么好的生意吗?那除去开支好像也还不错,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可以试试!”
雷厉风行的素素妈妈第二天就联系的“bobo奶茶”的负责人,一冲动就签好了《特许经营合同》,连25万的加盟费和保证金都交好了。
想着接下来红火的生意,素素妈妈迫不及待地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了素素的大舅。大舅一听,着急地说:“你怎么不早点问问我呀!我一个朋友去年加盟奶茶店就亏了不少钱,后来打官司都只退回来一点保证金,加盟费都拿不回来!你啊,赶紧去跟那边协商一下看能不能把钱退了!”
素素妈妈听完愣住了,想到自己也没有开店经验,也不知道前景如何,后悔极了,赶紧打电话给奶茶公司的负责人,可协商哪有那么容易,对方怎么也不肯退钱。
转眼合同签订完已经十天了,素素妈妈越来越着急,走投无路的她只能选择将对方起诉到法院。
幸运的是,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被特许人依法享有在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因为素素妈妈签订合同后不足一个月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被法院认定为在这个“冷静期”中,而且也还没有实际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所以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酌情扣除奶茶公司已提供部分店面选址服务等费用后,返还了素素妈妈大部分加盟费和全部保证金。
经过这一遭,素素一家再也不敢随便有加盟的念头了。
律师建议:
高利润常常也伴随着高风险,在投资、加盟之前,需要谨慎考虑,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和品牌考察,要把一家门店经营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选择或者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这都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此外,也要对自己的经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一定的评估。虽然法律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对被特许人有一定的保护,但这份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在行使这份权利前,也要先想清楚再做决定,避免承担诉累。
相关法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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