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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国普法

【丰国普法】一字千金的债务 2022-06-06
文:楼秋红
 
图:陈一诺
 
 
【编者按】为了增加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防骗意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组织编写了《丰国普法小故事》,通过我们身边的小故事,让学生们通过实际案例,学到有用的小知识。请大家分享给家长和学生们,让我们一起共筑法律保护网。
 
 
“您好,请问是夏先生吗?”
 
“是的,请问有什么事情吗?”小光爸爸带着疑惑的眼神看着门口来势汹汹的人。
 
“鉴于您长期未还款,现您抵押的房产和汽车都将用于清偿债务。”
 
“你在胡说什么啊,我根本就没欠钱也没抵押啊。你们搞错了吧。”小光爸爸说罢便准备关门。
 
 

 
“夏先生,这是相关手续文件,您在三年前签订了担保合同,该笔债务目前尚未偿还,按照合同规定您的资产将用于该笔债务的清偿。”
 
小光爸爸脑海里突然想起三年前,自己的好兄弟老赵拿来的两份合同要自己签字的场景,连忙拿来合同确认,整整一千万的债务,现如今要自己偿还,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小光爸爸急忙拿出手机给老赵打电话。
 
“喂,老赵你什么情况,要债的都要到我这来了……”小光爸爸已经顾不上形象对着电话那头大声喊道。
 
“你怎么这样,你瞒了我这么久,你这样不是坑我呢?我信任你给你签字,你就给我签这种“卖身契”啊!喂喂喂……”而电话那头挂断了电话。
 
“这个合同我不知道内容的啊,这债怎么要我还啊,这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欺骗我签的啊,不作数的吧。”小光爸爸无力地辩解着。
 
“夏先生,白纸黑字写着呢,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您要是再这么无理取闹,我们将会起诉您,强制执行你的财产,到时候诉讼费再加上各种利息,您损失会更大。”债主毫不留情地对着小光爸爸说道。
 
“现在再给你三天时间,好好整理一下吧”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小光爸爸回到家中,瘫坐在沙发。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签的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带来了上千万的债务,要是当时能仔细看下合同内容再签字,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这巨额债务又该还到什么时候啊?
 
 
 
律师意见:
 
作为一个成年人,签署每一份文件的时候都应当谨慎审查。一旦签字,就代表你对这份文件的认同,需要承担文件带来的相应后果。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合同是有效的。本人对文件内容不知情、没看清合同的辩解无法作为合同无效的理由。因此,在作出任何签字之前,大家都应当了解前因后果,不要轻易签字,尤其是在合同上签字前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